梅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2022年梅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
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
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
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
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
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
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
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
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
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
死 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
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654750.0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82000.0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509250.0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436500.0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63750.0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91000.0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218250.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45500.0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72750.0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399709.8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355297.6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310885.4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266473.2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222061.4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177648.8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33236.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88824.4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44412.2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661801.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595620.9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29440.8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463260.7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397080.6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30900.5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64720.4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98540.3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32360.2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66180.1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604534.20元 法院酌定
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233386.2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210047.58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186708.96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163370.34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140031.72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116693.1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93354.48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70015.86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46677.24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23338.62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233386.20.00元 法院酌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梅州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2022年梅州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住宿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死亡赔偿金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梅州市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2022年梅州市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30226.71×20×(10%-100%)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为100%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2396.35×(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7458.56 ×(18-实际年龄)÷2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2022年梅州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一、上年度梅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18元
二、上年度梅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818元
三、上年度梅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4424元
四、上年度梅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949元
五、上年度梅州市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
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汕头49475 元;一般地区59345元
六、住宿费(340元/天)
七、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2020年度梅州市同行业工资标准(元/年)
(一)农、林、牧、渔业57360元
(二)采矿业142341元
(三)制造业79087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2631元
(五)建筑业72193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7503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75333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85209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50378元
(十)金融业163491元
(十一)房地产业91931元
(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86456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4174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3361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8257元
(十六)教育117500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8119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0164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35313元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规定是70%。可是,这个比例的法律依据到底从何而来呢,却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事实上,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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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事故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