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由法条可以看出,执行义务人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其次,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最后,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如何理解第313条规定的内容?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第313条规定的裁定。
2、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
①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②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③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④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⑤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3、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综上所述,债务人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可能要蹲大牢。可不像以往那样想不还就不还,那么任性。还有,大家是否有听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自己被纳入这一名单中,后果比你想象中严重的多,不但自己受到惩罚,还连累家人。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