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
(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7)通信自由。
(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10)受教育的权利。
(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